河馬食堂(050) 心靈的危機

身體的危險?心靈的危機?

Peeking Over the Counter

親愛的同學,你問了一個很難答的題目:

抽煙會引發肺癌、血管硬化、中風、性無能……,為什麼校園裡還是有許多同學,老師在抽煙?

讓我先恭喜你,會思考這樣的問題。
許多學生抽煙是來自模仿,或受到同儕的壓力,
許多老師抽煙是源自教學苦悶,或在同輩中比誰抽得多,煙吐的酷。
許多超商愛賣煙,賣煙是暴利,煙盒又易堆放,
經常放在櫃台店員的身後,
學校附近超商的密度愈高,煙就愈容易買到,這會增加抽煙的人數。

訂定校園之外一公里不得賣煙有用嗎?
沒有用,因為香煙很容易攜帶進校園。

在校門口,請教官檢查,有用嗎?
沒有用,祇會增加校園內香煙的黑市價格。

在學校內,下令不准抽煙,有用嗎?
沒有用,校園死角還是有人在抽。

抓到學生抽煙就記過,老師抽煙就開除,有用嗎?
沒有用,學生會在校門口外抽,
老師會用「春風」來稀釋煙味,用「化雨」來沖煙頭。

怎麼辦呢?或許
應該下令香煙全改稱為「臭煙」,以名符其實,
設計一種新式的煙,不是將煙吸進去,而是將肺部的、喉嚨的、嘴裡的臭煙排出去。
最關鍵的是教導人,在無聊的時候,不要隨手就來一根煙。
當人一有零碎的時間,就用抽煙的方式來打發,
證明他們不會選擇,
隨手一根煙,
不單是身體的危險,也是心靈的危機。

不喜歡聞煙味的
張文亮

河馬食堂(049) 開車男

願我們的一生,祇要一上駕駛座,就先想到別人的安全,以免造成自己與別人一生的遺憾。

當你作出一個選擇時,你也選擇了結果。
當你作出一個選擇時,你也選擇了結果。

親愛的同學,你問道:

喝醉酒的人,開車出車禍,也要負刑事的責任嗎?

這是一個沈重的問題,媒體上每一天幾乎都有人被撞受傷,甚至死亡的報導。
肇事者的標準說法是:「喝酒迷糊,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。」,或是
「出車禍,不是在清醒的時候,因此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」
這是狡辯,顯出這些人做了錯誤事,還愛為犯罪找藉口。
是他,開車之前決定先來一杯酒,這是清醒時所作的決定,
喝一杯後,很難不喝第二杯……這也是清醒時知道的,
喝那麼多後,還決定要開車,
以致將別人的生命,陷入自己縱酒的危險,
這些犯錯的決定與行為,都已構成犯罪的要件,當然要負刑責。
一個人既然有愛醉酒開車的本事,為何還要懼怕受處罰的後果?
不能用「什麼都忘了?」、「怎麼會這樣?」來推托,
不能用「對不起」、「深表遺憾」就可以表懺悔。
我們也不能用「身體勞累」、「不專心」、「急事要辦」、「一時大意」作為交通事故的理由,
累了,就該早一點休息;不專心,就不要開車;
急事要辦,可叫別人幫忙;一時大意,開車就是要小心,
疏乎、大意造成別人受傷,是過失的罪。
願我們的一生,祇要一上駕駛座,
就先想到別人的安全,以免造成自己與別人一生的遺憾。
因此,親愛的同學,無論是在開車、騎摩托車或騎腳踏車,願你們平安,
也願你們週邊的行人、路人、乘客平安。

開車男
張文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