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强暴人所抢的,也可以解救,与你相争的,我必与他相争。」(以赛亚书49:25)。
这经节所用的「相争」,就是「格斗」。为了格斗,就有格斗者。格斗者是互搏时抓住对方,用力互斗。使对方失去平衡,经过重击,失去抵抗力而屈服。格斗的时间,有长有短,格斗的方式,有和缓有激烈,至终一方,得胜利。
同学,我们是格斗者,一生与罪的权势格斗。罪的可怕,使人失去蒙恩。罪的力量,是让人离开真理。罪的权势,是要诱人屈服它。罪的影响,是使人心硬。罪的网罗,是使人自傲,不知救赎的需要。与罪格斗,我们的希望真渺茫。罪是强暴人,与它相争一定输。
站在上帝救赎的根基上,我们已得胜。基督已经得胜罪权势,这是我们的蒙恩。是基督与罪相争,我们不用功德,只要信而接受。在基督里,我们已得胜。
那我这格斗者做什么?我到大自然欣赏大树与小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