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与植物:无花果的成熟与医治

实在很难想象一粒平凡的果实内,有如此复杂的授粉过程。

「以赛亚说:『当取一块无花果饼来。』人就取了来,贴在疮上,王便痊愈了。」(列王纪下20:7)

无花果、葡萄树、橄榄树是人类最早栽种的三种果树。早在公元前5000年,人类就留下栽种这些果树的壁画。虽然人类长期栽种,不代表这些果树就是平凡的物种。例如无花果树是非常独特的植物,尤其是无花果的果实。无花果并不是没有花,而是花朵开在果实内,而且花很小,在尚未成熟之前,需要用显微镜才能看的清楚。

无花果的果实内有雌花与雄花,不同品种的无花果雌花与雄花的数目略有差异,平均雌花199朵,雄花14朵。一般花朵的雌花与雄花同时成熟,无花果的雌花却比雄花早熟3至4星期。一般果实在成熟前不会裂开,无花果在未成熟前,就与外在的环境有接触。雌花一成熟,无花果果实的尖端就开个小孔,这小孔称为「小毛孔」(ostiole)。雌花分泌出某种气体,自小毛孔溢出到空气中。一般人闻不出这气体的味道,有一种专门帮助无花果授粉的小蜂名叫Pegoscapus jimenezi,即使在几十公里之外,也能闻到这种气体的味道,随即飞来。飞来的都是雌蜂,脚毛上带有其他无花果雄花的花粉。

雌蜂先到小毛孔的孔口,而后尽全力的向内爬。小毛孔的孔道非常小,奇特的是雌蜂在向内爬时,身体可以拉的细长,若仍爬不进去,雌蜂就用脚上的锯毛,将孔道磨大些,边磨边进。在钻的过程中,雌蜂伤痕累累,翅膀全都折断,因此丧失飞翔的能力,进入果实内就不能再出来。

雌蜂进入无花果实内立刻产卵,产卵后就死亡。牠们终其一生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成长。蜂卵很快地孵化成雄蜂或雌蜂,饲食果实中的花粉,很快地长大成熟,雄蜂与雌蜂就在果实内交配。交配后,雄蜂用最后的力量,将小毛孔的孔道再咬大些,让雌蜂飞出去,雄蜂完成任务就死去。

雌蜂又携带雄花的花粉,长远飞行,像牠的母亲寻找另一棵无花果。雌蜂帮无花果异花授粉,异花授粉才能使植物的基因多样重组,产生适应环境的下一代。实在很难想象一粒平凡的果实内,有如此复杂的授粉过程。

无花果一被雌蜂授粉,果实就渐渐膨大,表皮颜色变深,果实甜度也增加。这时,雄花才成熟。无花果实结实到成熟的时间约7至8个月之久,无花果树一年结果二次,一次在11月结实到来年6月才成熟,称为「冬季果」,另一次在5月结实,12月成熟,称为「夏季果」。采收的时期之外,任何时候无花果树都有果实挂在树上。无花果授粉的小蜂,在夏天的繁殖量大,数目多,所以夏季果的质量比冬季果的质量佳。

一般人只知道无花果成熟时会愈来愈甜,不知道逐渐成熟的无花果果实内,有一种化学成分,「补骨脂素」(psoralen)的含量也渐增加。近代医学已经发现补骨脂素是皮肤性疾病白斑、干癣、湿疹等非常有效的杀菌剂,也可用来抑制皮肤性的恶性肿瘤。近代医治皮肤性癌症著名方式「光化学治疗」(photochemotherapy),就是利用补骨脂素的感光特性,在紫外光下,更能加速药效医治病人。上帝若要医治犹大王希西家致命的皮肤病,用什么方法都可以,但祂要先知以赛亚用无花果饼来贴在疹上,是有道理的。只是当时人们不知就里,近代才知道。

可惜,希西家病得医治后骄傲起来,喜爱张扬自己的成就。当巴比伦王的儿子来访时,竟带他看尽犹大宫内一切的宝藏与武器军备,导致日后国家被巴比伦所灭。他若懂一点无花果成熟的原理,也许就不会在国家尚未符合上帝心意之前,就轻易将小毛孔大开,结果进入的不是有帮助的小蜂,而是让果实加速腐烂的病毒。

圣经与植物:亚当与夏娃的裙子——无花果的叶子

人类知识的终极,竟是不知道终极知识的所在,人类最伟大原理的发现,竟是不知道最关键的原理。

「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,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,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。」(创世记3:7)

亚当与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的果子,之后所作的第一件事,是拿无花果树的叶子,为自己编作裙子。无花果的叶子容易自枝干上拔下,叶子大片,长度约有30公分,叶子有五道深裂;放在腰部前方能够遮住隐私的地方,裂开的部分不会影响大腿的走动;叶子的重量轻,不致成为身体的负担;无花果树的叶子多,容易经常取下更换;叶片上没有毛絮,不会刺激皮肤;叶子的形状不错,穿在身上尚称好看;新鲜的叶子水分多,可以保护隐私部位的散温不致太快;叶子可以紧贴人体,避免凉风的直接吹袭;叶片干净,减少空气灰尘的沾附。在伊甸园众多树种的叶子,用无花果树的叶子作裙子,以物理、化学与生物的观点,亚当与夏娃的确作了高明的选择。但是回到最基本之处,无花果叶子的被造,不是给亚当与夏娃作错事遮羞用的裙子。

1917年,有一本名叫「生长与形状」(On Growth and Form)的书上市,这本书内容艰深,用字冷僻,793页的叙述,常夹有拉丁文、希腊文,非常不易阅读。但是书中有一些引人深思的观点,使这本书不断地再刷。该书的核心在讨论生物生长的形状实在优美,超乎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所能解释,若用数学去描述,更令人不得不赞叹生物的造型之美。

On Growth and Form的内页

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汤普逊(D’Arcy Wentworth Thompson, 1860-1948)教授,他在书中写道:「生命存在的目的,不是在如何发挥功用,如何适应环境,或是适者生存劣者淘汰,而是彰显起初上帝的创造,这是生命存在的终极意义……,人类经常以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探讨生命作用的机制,但是所有的机制,都无法说明造物之美。例如海浪的起伏,海岸的蜿蜒,沙丘的曲线,山岳的接连,云朵的边缘等,科学可以说明这些现象产生的作用力,但是无法解释这些现象的美。人类知识的终极,竟是不知道终极知识的所在,人类最伟大原理的发现,竟是不知道最关键的原理。」例如牛顿始终没有发现苹果落下来的终极原因,他祇发现苹果落下来的原因,与影响月球绕转地球的原因相同。当众人夸奖牛顿运动三定律的伟大,牛顿却认为自己不过是在一大片的沙滩上,捡到几个贝壳而已。

无花果树的叶子大片,可以充份进行光合作用,叶缘深裂可以快速吸收热量,增加植物体内水份的蒸散,免得水份过多,造成无花果在未成熟前就裂开溃烂。亚当与夏娃吃了分别善恶的果子,眼目虽明亮,心却昏暗了,犯罪的结果不该是取无花果树的叶子遮羞,而是接受耶稣基督救赎。

因此上帝用「皮子作衣服」(创世记3:21),取代他们无花果叶的裙子,预表真正的救赎是来自羔羊的牺牲——那是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,方能给人坦然无惧的来到上帝面前,不再需要遮羞。

圣经与植物:植物为什么要命名?

「植物是上帝的设计,因此植物值得研究。」

「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、野地走兽都起了名;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。」(创世记2:20)

在人类的文化活动里,「名字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。早期的人吃到一颗好吃的果子,就给这果子名字,否则不容易转告别人。早期的猎人在野外遇到一只猛兽,他会给这猛兽名字,否则不容易叫族人防范。后来,邦国建立,邦国有邦国名字,否则不易凝聚百姓的认同。朝代兴替,朝代有朝代的名字,否则不易让人知道执政者的改变。

当印刷术兴起,印出的书就要订个书名。商业时代公司兴起,公司有公司的名字。银行兴起,银行有银行的名字。工业革命时期,新的机械有新的名字,所制造的产品,也有新的名字。有名字才能代表有区分,代表法律认定的商标。广告时代,名字更被注重,以使名字能在人的脑海中,产生美好形象的联结。计算机网络的时代,申请上网还要有个「.com」的名字,否则无法进入网络世界去遨游。人类为什么这么喜爱「名字」,是不是在人类生命的深处与认知里,有个起名字的本能欲动。

回到圣经,就知道上帝创造亚当之后,祂亲自教育亚当,祂给亚当上的课,就是给生物「取名字」。取名字是那么重要,稀奇的是,现代的教育科目里却没有一门叫「教你如何取名字?」的课。亚当能给生物取名字,他要对语言有高度的兴趣,才能产生丰富的字汇去命名。他要有高度的记忆力,命名才不会重复。他要有一流的观察力,命名才有代表性。他要有良好的分辨力,在不会搞混类似生物的名字。他要有系统性的归纳,才能命名时也给生物分类。他要有高度的创意与联想力,才能像个伟大的艺术家,一看到外界的景像,立刻在脑海中产生独特的灵感,重新组合成意念去表达。

上帝可能没有带地球上数百万种的生物,来让亚当取名字,不过伊甸园是个很大的园子,园中流出去的水可涵盖埃及、中东、叙利亚、土耳其等地区,园中的生物大概也有不少种。亚当是按照上帝形像造的,亚当的智慧虽然远远不及像上帝无穷的智慧,却在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前,已有智慧。亚当犯罪之后,他对生物命名的方法没有留下来。系统性给生物命名的知识与能力,在人类的历史上消失好几千年。

1648年有一位年轻人名叫约翰‧芮(John Ray, 1627-1705),自剑桥大学毕业后,以杰出的成绩留校担任教师。十年之久,他以「丰富的词藻,铿锵起伏的声调,与对文学深刻的认识,引导学生进入文学缤纷的花园」,深受学生欢迎。

后来,他生了一场病,病中,他经常出外散步,注意到野外长了许多美丽的花草,他写道:「这些美丽的花草,是大自然巧妙的雕塑杰作,尤其是春天的草地上,花草的颜色、形状、结构,像是盛装的一群,但是我过去对此却视而不见,踩于脚下。现在深深的吸引我,点燃我对花草的研究热忱。」如果不认识生物的名字,大自然将像一本难以打开的书,要翻每一页就会很吃力。因此,他进入给植物命名的领域。

1660年,他写了一本书「剑桥的植物」(Plant Growing Around Cambridge),他写道:「没有一种工作,比认识大自然的美丽,与明白上帝无穷的智慧与美善,更有价值与喜悦。」给植物命名,就先要将植物分类,他必须以植物的特征订出分类的准则,这些特征能够区分不同的物种,能够将近似的物种放在同一个分类的等级,又要避去一些过度微小的差异,例如同一种植物在不同气候、土壤生长的差异。他必须观察许多不同种类的植物,细心比对。他要相信上帝创造各样生物时,是有分类的法则,才能从事分类的工作。末了,他要心存谦卑,人为设定分类与命名的系统,不易涵盖上帝全部的所造。

同年,他一边担任大学老师,一边担任教会的牧师。1661年,查理二世复辟,颁布基督徒必须向皇帝效命,而且只能照皇室颁布的祷告书祷告。许多基督徒反抗,约翰‧芮也是其中一员。英皇下令撤除他教师与牧师的职务。

1663年,约翰‧芮逃到欧洲,上帝却给他开了一个更宽广的空间,在欧洲各处研究花草植物。1665年,英国与荷兰战争,信仰迫害暂停,约翰‧芮回到英国,又以四年的时间走遍英国各地。1670年,他出版「英国植物名汇」(Catalog of English Plant),他用种子与种子内胚胎的形状与结构、叶子生长的次序与形状,花朵生长的位置等作为分类的特征。他特别注意种子,因为上帝起初创造植物时提到「结种子的菜蔬」并「结果子的树木,各从其类,果子都包着核」(创世记1:12)。他在这书中不只叙述6,000种植物的分类,更详述认识植物的方法。

因着注意「种子」,1674年,他发现种子刚发芽的叶子有一片与二片之分,他称前者为「单子叶植物」(monocotyledons),后者为「双子叶植物(dicotyledonous)。1691年,他将自己一生的研究精华与信仰写成「上帝智慧彰显于创造大工」(The Wisdom of God Manifested in the Works of Creation)一书,这是植物学的经典之作。在历史上,很少有一本神学的书,是用植物学来呈现;也很少有一本植物学的书,提到与上帝的关系。

The Wisdom of God Manifested in the Works of Creation的中译本,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(第十七辑)

他认为了解珍惜上帝的创造,也是信仰上帝的表现。他写道:「植物是上帝的设计,因此植物值得研究。」又写到:「野地的每一棵小草都在宣扬上帝的作为」。上帝没有将小草带到他面前要他命名,而是将他带到小草中,让他在为小草命名的过程中与上帝同行。他一生为许多植物命名,更体验上帝之名的信实与宝贵。他在人生的末了写到:「上帝与花草是我最好的朋友。」

圣经与植物:守外围的野麦

在凡事上……使人的心可以回转归向上帝。

「祂……按行列种小麦,在定处种大麦,在田边种粗麦。」(以赛亚书28:25)

圣经里的「先知」绝对不是东方式的「未卜先知」,也不是西方式的「星象预言家」,真正的先知是在凡事上,无论是过去的事、现今的事、未来的事、高处的事、低处的事,或是生活上的日常小事,看出上帝心意的职事,并教导人,使人的心可以回转归向上帝。

上帝启示先知以赛亚,要他向世人宣讲,即使是平凡的农艺耕作,在田区的里面种植小麦(wheat),外面种植大麦(barley),更外面种植野麦(rye),也可以让人认识上帝作事的法则。小麦的产量最高,作为食粮的质量最好,但是生长期较长,要种在里面,对环境的适应力较弱,要按行按列种,符合日照方位,保持植株的间距,以利通风,避免病虫害,并减少生长过密的竞争。

大麦的产量较低,磨成麦粉的蛋白质较少,生长期较短,种在外面可以先采收,其对低温的适应力高,生命力较强,用粗耕的方式,在定处种就可以。

粗麦的生长期最短,所以栽种在最外围,其生命力也最强,可以抗风耐旱,适贫瘠、病虫害少。近代科学的研究,发现一株粗麦竟有13,800,000根的根毛,根毛合在一起有622公里长,可以吸收到周遭640平方公尺的土壤水分与营养份。粗麦长相较差,高度参差不齐,成熟度前后不一,农夫不会仔细栽种,也不会定处栽培,而是随意撒撒,甚至田边角落,风头水尾都可以种。以赛亚在此的叙述,是正确的农艺安排与种植顺序。

成为野麦会不会抱怨?站在外围的没有佳形美容,拥有的赏赐也不多,服事工作却顶重,成果没有办法跟大麦、小麦比。市场上小麦可能一斤、一斤地算;大麦可能几斤、几斤地算;粗麦大概是一大把、一大把的顺便送。粗麦没有用吗?不!在美式足球的比赛里,站在前线一排的称为「防守队伍」(defense team),他们粗壮刚强,防守对方接近抛球的「四分卫」(quarterback)或带球跑的接球员(receiver)。防守队员自己很少得分,却是场上重要的防卫,本身很少得到镁光灯的注意,却是不可或缺的份子,得分是团队的合作。

在教会聚会,讲员像是小麦,领会与领唱像是大麦,在门口发节目单、带位、邀请人进来的像是粗麦。讲得好的讲员拥有会众的掌声,在外邀请人的却常遭受行人的拒绝,哪一种角色比较重要?都重要。

成为野麦也不要难过,大麦、小麦都因你而受惠!

圣经与植物:茴香与棍子

即使有些责备是好意,末了对方可能会就范,但是有些最重要的成份,却消失了……

「因为他的上帝教导他务农相宜,并且指教他。原来打小茴香,不用尖利的器具,轧大茴香,也不用碌碡(原文是车轮),但用杖打小茴香,用棍打大茴香。」(以赛亚书28:26-27)

一千年前,中国人就知道遥远的西域的商人,带来一种小小的种子,种子约0.2公分大,重约0.3公克,黑色的种皮,里面带着特殊的芳香,伴饭伴面皆相宜,称这种子为「茴香」。二千年前,罗马的军队四处远征,他们经常在食物中添加这种种子,认为可以促进胃口,增加体力。由于罗马军人行军时,经常边走边吃,有些种子落在路上,就会发芽生长,以致行军走过的地方,会长这种植物,后来罗马军队走过的路,就称为「茴香路」。三千年前,埃及的金字塔内已放置茴香的种子,可见不少法老王至终,仍不忘这小小种子的味道。

茴香适应干燥、温暖的地区,只生长在中东到中欧的地区。公元前八~九世纪之间,上帝也在巴勒斯丁的犹大地,启示先知以赛亚,提到茴香与茴香种子的采收法。茴香有两种,高度约20公分的「小茴香」,与30公分高的「大茴香」。种植茴香需要排水良好,种植之前需要整平地面,以防积水。大、小茴香成长的期间约2~3个月,需要定期灌溉一点水份,保持地表潮湿。茴香开花之后,要让土地干燥直到种子成熟的时候,因这时期加水,将使茴香继续生长,不会结种。种子成熟后,用手自土中连根拔起,而后整株放在清理干净的地面上,不要用尖利的工具去将种子打下来,也不要用沉重的铁轮或木轮去压,太尖,或太重的采收方法,否则将伤到种子的种皮或内部,茴香特殊的芳香就会消失。只要用杖(约30公分长),或用棍(约40公分长)去轻敲,成熟的种子就会落下来。

近代的化学分析,已经知道茴香种子的味道来自一种名叫「对异丙基甲苯(P-cymene)」的植物油。伤到种子的表皮,这种芳香的植物油就会挥发,很快地失去味道,现今这种植物油又称为「茴香精油」。茴香精油在药品、美容、清洁、食品添加上非常有用。人工有机合成是以甲苯与丙烯为原料,在250℃高温、114个大气压下裂解,再佐以浓硫酸与催化剂去氧化,才能合成。但是小小的一颗茴香,在常温(25℃)常压(1大气压)下,就可以轻易地合成茴香精油。创造茴香的上帝,藉由茴香显示,祂才是最伟大的化学家。

愿上帝也藉此教导我们,对某些软弱者的教导,下手不要太重,如同轮子;言语不要太利,如同尖具。有些人看似长得高大,他们成长过程中,一、二句过重的责骂,将使他们内心受伤,久久不易复原。即使有些责备是好意,末了对方可能会就范,但是有些最重要的成份,却消失了,他们成为被动的人。

合宜的劝勉与过重的责备不同,精练的话语如同恰到好处的棍子,敲对合适的地方。使茴香成熟的是上帝,我们只要轻敲几下就可以了。这不只为茴香的种子,也为收割的工人的体力,用合宜的工具采收,才是省力的方式。中国的俗语:「杀鸡焉用牛刀」,我们服事上帝,与上帝同工应是轻省的。

使徒保罗在服事主的过程曾经「被棍打了三次」(哥林多后书11:25),我们能够感受他的痛,也能体会他服事主不止息的热忱,如他所说:「为众教会挂心的事,天天压在我身上」(哥林多后书11:28)。但是他同时也有主耶稣所赐的保守与喜乐,因此,他见证道:「我为基督的缘故,就以软弱、凌辱、急难、逼迫、困苦为可喜乐的」(哥林多后书12:10)。保罗像是另类的茴香,在世界上任人怎么敲打,都不离开主。